8. 始终伴随我们的谎言¶
当我开始与我的病人交谈时,我意识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内心信念:我需要被爱。显然,人们认为"被爱"就能满足他们的需求。我的所有病人的故事都以某种方式围绕着爱,而且总是围绕着同一个想法:我没有被爱。
下面,我想通过一些真实案例来说明"被爱的期望"。
病例6
一位年轻女性患者已经三天无法吞咽或进食。但是,我没有发现任何身体异常。这位女士结婚两年了。她最大的困境是丈夫节俭的态度。起初,他并不想去度蜜月,但她还是说服了他。那天晚上,当年轻女子在酒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,期待丈夫带她出去吃饭时,丈夫说:"走吧,我们去超市买点吃的。"不太浪漫吧,是不是?
于是,这个女人嫁给了一个能省则省的吝啬的男人。还在度蜜月的时候,她试图在酒店游泳池自杀。在她来找我之前,又发生了一些事情,表明她的丈夫在过去两年里并没有改变。
所有人的问题都源于他们认为别人不爱自己。儿子不收拾碗筷,母亲为什么会生气?母亲生气是因为她不会洗碗吗?她已经做了很多年了。她恼火是因为她潜意识里认为儿子不爱她、不感激她,否则他就不会把碗筷留给她。几乎所有关于人际关系的书籍都说:"你需要被爱,这是一种付出和回报"。这种"别人应该满足我们或我们的需求"的谎言伴随着我们的一生,让我们的生活沉重。
这个谬误导致了另一个谎言:"别人不能做对不起我的事"。换句话说,别人不能对我撒谎、欺骗我、打我、偷我的东西等等。在我的诊室中,就有这样一个显著的案例。
病例7
一位患者对丈夫非常生气,因为她知道丈夫有外遇。她曾多次指责他,而他总是矢口否认,直到有一天他承认有外遇,并想要分开。与其说这位病人对丈夫有外遇感到恼火,不如说她对丈夫长期欺骗她感到更恼火。我问她:"你是谁,你丈夫欠你诚实吗?"
或者笼统地说:我是谁,谁会欠我什么?别人可以欺骗我吗?可以打我或偷我的东西吗?他们可以,尽管他们肯定违反了国家法律。当我不能容忍他人的行为时,也就是当我剥夺他人行为的权利时,我就把自己禁锢起来,我就过的不好了。
两个简单的问题就能清楚地说明,对他人的爱的判断是多么不合逻辑。当我问我的病人:"有人能为你进行思考吗?"所有人都正确地回答"不能"。
但是,如果我稍稍换个问法:"你需要被某个人爱吗?"每个人的回答都是"需要!"这不符合逻辑。如果我真的需要被别人爱,那么别人就必须能够为我想着有爱意的想法。因此,我的病人对同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自相矛盾的。人们甚至常常想都没想过自己对他人想法的看法有多么矛盾。
为什么每个人都渴望被爱?为什么每个人都坚信,如果小时候母亲不爱自己,那么成年后自己也会受到损害?
有一位40多岁的病人,当我试图看他的耳朵时,他退缩了。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害怕。他回答说:"因为我的父母不爱我!"。我们在40岁时的恐惧,真的是因为我们没有得到父母的爱吗?我们没有意识到,当涉及到满足我们的需求时,别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并不重要。只有我们自己的所作所为才对我们的需求和生活起决定性作用。
我必须得到爱才能满足我的灵的需求,这种想法是谎言,很简单,因为这是不可能的。没有人能够满足另一个人的身体和灵的需求。我们的身体会通过负面情绪和疾病来揭示这种自我欺骗。
从身体上我们最能看出一个想法是来自真实的还是来自谎言。你不能欺骗身体,它做出有容忍限度的反应,但反应本身没有其他选择。除其他外,我们的身体需要电流来运转。这种电流是由人的灵引发的。但灵也有自己的需求,其必须首先满足这些需求。在接收信息之前,灵本身是空的。要满足我们的需求,必须回答三个问题:谁?如何?从哪?
谁负责填饱我的肚子?只有我自己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,因为没有人可以替我吃东西。吃饭意味着用之前从自然界获取的食物来满足身体对营养的需求。我们按照生命法则进食,我们必须先获得才能给予。
现在让我们换到灵的层面来看。谁负责确保我的灵得到足够的爱?谁负责确保它被"填满"?和身体需求一样,100%是我自己。我该如何去做呢?人类的构造告诉我们,为了使身体产生正确的电流,必须对我们的邻舍怀有爱的想法。然而,这个信息必须首先被接收到,其才能被传递下去。
然而,由于灵的错误,人类看不到爱也有两种行为。他们认为爱就是给予。但实际上很清楚,如果我因为对方不能满足我的需求而不能给予对方有爱意的想法,我最终是从对方那里获取信息,并把我所得到的完全还给对方。如果对方不和谐或愤怒,那么我也会不和谐或愤怒。如果对方充满爱心,那么我通常也会做出充满爱心的回应,并且感觉良好。因为只要我有爱的想法,所引发的电流就会符合我的身体需求,不会对我造成伤害。
获取和给予的原则同样适用于思想。有爱意的想法就是给予。我又能从哪里事先获取呢?为什么我不能简单地对那些不爱我的人也产生这样的想法呢?因为灵深深地、牢固地陷在这样一个误区:只有当对方给予其一些东西时,它的需求才能得到满足。这意味着我们都执着于他人的行为。
然而语言并不总是决定性的。即使是"我爱你"这样的话,如果是昨天打我的人说的,也会导致愤怒和压力。你会有什么反应和感受呢?已经说了这么动听的话。如果这些话不可信,你就会产生没有爱意的想法。这样就会产生一种电脉冲,唤起负面情绪。这就清楚地表明,感觉并不是从别人的行为中产生的,而是完全从你自己的反应中产生的。
那么,为什么我(通常)不能对别人的负面行为做出积极反应呢?为什么我不能保持客观,反而要生气和难过?因为我们心中的谬误让我们不自觉地认为别人欠了我们什么,即使不是爱,至少也是善意。
然而,"必须被爱"的想法并不具有功能性,法则将其排除在外。与我有关的功能不可能在我之外发生。如果一个人没有接收到某样东西,他就无法将其给予别人。我们都会对他人产生影响,反之,他人也会对我们产生影响。然而,一个人是否对他人的"影响"做出反应,完全取决于他自己。无论别人给你什么--好的还是坏的--如果你不接收,就什么也不会发生。
根据获取和给予法则,我必须先从哪儿获取爱,然后才能给与爱。如果我不能爱那个不爱我的人,那么有一点就很清楚了:这个人其实就是我从他那里获取或想要获取爱的人。因此,我把其当作我的爱的源泉。
当我们了解了人的构造,那么法则就给了我们一个绝对的可靠的关于因果的衡量标准。根据宇宙万物运行的基本法则,及人的构造,生活中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归类,都可以解释其发生或不发生的原因。人类的优势在于能够反思。这使其能够认识关于自己本身的事情并对其进行思考。